中国美术家协会2024年6项大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作者:hm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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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海之约——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共同主办“陆海之约——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展览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美术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党的二十大以来西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和西部各族儿女迈步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神风貌,呈现新时代中国美术创作的优秀成果,引领西部城市多领域深度互动,深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落地实施,谱写西部文化艺术发展的新篇章,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现将本次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云南省美术家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贵州省美术家协会、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甘肃省美术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青海省美术家协会、重庆当代美术馆、重庆半岛美术艺术中心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曹清尧、陈若愚、庞茂琨
副主任:张泰春、阳奎兴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王菲菲、邓建强、刘 亮、刘曙光、孙 宁、
李 伟、杜松儒、杨 萍、张 杰、侯宝川、翁凯旋、
章 云、彭 石、蒋 才、魏 东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魏 东(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兼)、谭薇薇
展览统筹:胡 颖、曾 倩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3月
五、展览地点:重庆当代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拟展出中国画、油画作品约3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题材不限。作品内容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传递中华美学精神,展现当代审美追求。鼓励美术家们立足西部发展愿景,表现西部建设新貌,注重艺术创造创新和时代精神相融合,创作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体现时代风貌、凝聚中国力量的美术作品。
(二)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胡颖,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陆海之约。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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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图式——第三届中国写意油画双年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写意油画的发展与探索,持续打造具有学术影响力、彰显时代精神的中国写意油画展示、交流与传播的平台,推动中国油画艺术的繁荣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和吉林艺术学院将于2024年3月在吉林省长春市共同举办“精神·图式——第三届中国写意油画双年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吉林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吉林艺术学院科研产业处、吉林艺术学院油画研究院、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吉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吉林省油画学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 张东航
副主任:苏 威 王 辉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一林、王 平、王建国、王菲菲、刘兆武、杜松儒、
李 伟、杨 萍、杨参军、张路江、赵培智、姚文学、
章 云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徐科锐、张红梅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王培星、吴良孝
展览统筹:胡 颖、乐云飞、李垣垣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3月
五、展览地点:吉林艺术学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油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写意油画,题材不限。作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文化自信,坚持中国艺术精神,注重中国写意油画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描绘中国新时代的创新发展。同时,作品需积极探索中国写意油画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力求以个性语言图式的突破,和“写意精神”的多元表现,为当代写意油画创作提供新视野、新思路,推动创作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体现时代风貌、凝聚中国力量的美术作品。
(二)作品尺寸: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胡颖,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精神·图式”。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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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情 中国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轩辕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炎黄子孙的共同祖先,每年举行的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吸引了来自全球华人的广泛参与,对进一步增强全球华人凝聚力和向心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根同祖同源,和平和睦和谐”,不仅是拜祖大典的主题,更是华夏儿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对于弘扬黄帝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凝聚全球华人力量具有深远意义。为了丰富拜祖大典内涵,提升拜祖大典文化品位,传承黄帝文化,守护中华根脉,增强全球华人认同感和归属感,繁荣当代文艺创作,更好展示中国画的艺术魅力,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郑州市政协将共同举办“轩辕情 中国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郑州市政协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郑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郑州市黄帝文化研究中心、郑州政协文史馆(嵩山书画院)、郑州市美术家协会、郑州美术馆、郑州报业集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方启雄
副主任:刘 杰、王万鹏、石大东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王菲菲、白金尧、杜松儒、李 伟、杨 萍、
张 杰、张 革、陈文利、罗 鸣、章 云、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陈文利(兼)、张 革(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展览统筹:张 洛、魏红有、贾发军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4月8日至5月8日
五、展览地点:郑州美术馆(新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6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内容要求围绕以黄帝文化为主题,根亲文化为纽带,表现中华文明、中华民族文脉,体现炎黄子孙慎终追远的浓浓轩辕情,表达华夏民族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炽热情怀,体现“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内涵,展现郑州城市魅力。引导人们感受中原大地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将时代创造者的情感和内在力量融入民族精神,彰显中国画的学术追求和现代性探索。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张洛,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轩辕情 中国梦——2024·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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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清风”廉洁文化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重庆市纪委监委、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美术学院将于2024年5月共同举办“红岩清风”廉洁文化美术作品展览,用艺术创作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推动全社会形成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现将本次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重庆市纪委监委、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四川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学院廉洁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委监委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阚吉林、陈若愚、庞茂琨、林白芹
副主任:王 平、唐 勇、唐青阳、袁华权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左 益、安 明、李 伟、杨 萍、张学英、贾安东、徐建明、黄 云、黄 勤、章 云、董竟成、魏 东
办公室主任:安 明、魏 东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5月
五、展览地点:重庆当代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27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综合画种(连环画、插画、海报)。1.作品要有艺术高度,应具有学术性和探索精神,能够彰显对艺术语言高品质、高纯度的追求;2.作品要有思想深度、情感温度,坚持与时代同步伐;3.内容要求弘扬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廉洁文化,注重对廉洁价值观的文化认同,突出营造崇德尚廉、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注重艺术创新和中华文化价值相融合,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二)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装裱后)、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版画、水彩/粉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180cm(高)×120cm(宽)。
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综合画种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10(厚),此尺寸内不限材料与技法,插画、海报作品、纸本手绘、数码作品打印件均可,手绘作品优先评选,数码作品择优选取(注:如作品为多幅,需标明序号并附顺序图)。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照片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黄桷坪正街90号重庆半岛美术艺术中心,邮编:400053,收件人:李松润,电话:17784269535,信封注明:“红岩清风”廉洁文化美术作品展览。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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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乡风墨韵——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美术创作,推动菏泽文化艺术和文化事业发展。定于2024年4月在牡丹之都——菏泽举办“第四届乡风墨韵——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菏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菏泽市李荣海艺术基金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任:马锋辉、李春英
副主任:周生宏、张 鹏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 王菲菲 杜松儒 李 伟 杨 萍
杨东波 张 红 段泽林 章 云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张 红(兼)
展览统筹:阮林铁 曹宾义 姚改朝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4月
五、展览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作品内容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体现中华文化价值。提倡反映菏泽人文与牡丹文化,体现民俗风情、生态文明。把中国画的表现力和中华优秀的文化价值相融合。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阮林铁,办公电话:010-59759343,信封注明:“乡风墨韵”。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菏泽市艺术博物馆)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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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邮驿路 运河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征稿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批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大运河文化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度融合,推动运河保护和文化传播,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高邮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在江苏省高邮市共同举办“第五届‘邮驿路 运河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高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中共高邮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高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邮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 常胜梅 张 利 田醒民

  副主任:刘旭东 周京新 薛 斌 周启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 王学朴 王菲菲 杜松儒 李 伟 杨 萍

  吴 嫔 张 胜 周荣池 房 林 赵德清 段泽林

  徐 霞 殷 锋 章 云 董竟成 端武斌 潘建奇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兼) 殷 锋(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 宁

  展览统筹:王晓丹 万 权 胡金雁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4月

  五、展览地点:高邮市博物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2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内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挖掘和弘扬大运河千年文化的当代价值和时代特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运河故事,增强文化自信。投稿提倡具有新视野、新思路的艺术探索作品,推动当代中国画创作,推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体现时代风貌、凝聚中国力量的美术作品。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王晓丹,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第五届“邮驿路 运河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画)。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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